近年来,辽宁省一直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把降碳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抓手,协同推进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改善,并建立了常态化管理机制和审批权阶段性调整机制,预计可节约标煤近3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00余万吨。日前,从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取得了积极成效,在能源、冶金、菱镁等14个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减少废水排放144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75.3万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29号)精神,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营口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工作方案【草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要得到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增长,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要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使我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效指标达到先进水平。
《方案》中不仅严格规定了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具体要求,为了任务可以迅速落实,更标注了每项任务的主要责任单位。小编总结了下《方案》中与菱镁行业相关的几点主要要求:
“散乱污”企业治理
将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分类分批次采取依法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和异地转移。开展”散乱污”企业关停整治后处理,对政府依法关闭的企业,加强责令注销、变更登记等监管。继续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坚持全覆盖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依法惩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不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老旧设备、技术升级改造
将围绕循环低碳、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本市冶金、石化、建材、电力等传统高耗能行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运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设备及工艺。并引导企业建立持续清洁生产运行机制,推动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对存在“双超”“双有”问题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同时,深度挖掘我市有潜力的企业建设绿色制造示范体系,打造绿色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矿山修复
将持续推进我市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和闭坑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污水、电价收费机制
将完善污水处理费形成机制,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与惩罚性电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