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明确产品性能:
1.消费型锂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00Wh/kg,聚合物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650Wh。单体电池和电池组循环寿命>8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动力型锂电池。小动力型锂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4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70%,电池组循环寿命800次且容量保持率>70%。大动力型锂电池,又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
其中,使用三元材料(镍钻锰酸锂)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3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65Whkko:使用磷酸铁锂等他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15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1200W/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池组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储能型锂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6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池组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其中还提到,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锂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鼓励企业自建或参与联合建设中试平台;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