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就如同一颗随时可能对社会安全造成隐患的“炸弹”。近日下陆分局联合直属分局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抓获司机吴某,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近日,下陆公安分局接到直属分局线索,称在下陆区106国道路段,一面包车装载了大量烟花。
新下陆派出所民警代克凡、左之龙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面包车上装载着42件烟花爆竹。
面对代克凡、左之龙的盘问,司机吴某眼神闪烁,答非所问,且无法出示运输烟花爆竹相关许可证。代克凡、左之龙遂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吴某系湖北大冶人,今年54岁,因在朋友圈里看到大冶某烟花爆竹批发店售卖烟花爆竹,遂想到可以批发一些在清明节当天卖了赚钱,于是在这家烟花爆竹批发店购买了42件烟花爆竹运回家,不料中途被查获。
经查,吴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买卖许可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驾驶不符合运输标准的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其行为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吴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下陆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并依法对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