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要求,朝阳市主城区东至凤凰山、麒麟山迎城面,西至龙泉大街(西外环),南至丹锡高速、南外环路及其连接线,北至朝阳大街北段(轴二线)、慕容村以南的围合区域内,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但“可以燃放”也应注意安全,不能“违规燃放”。1月21日中午12时许,朝阳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位于燕北岗(北大街黄河路交叉口)东口附近,有人在机动车道上摆放了大量烟花,造成该时段交通拥堵,更离谱的是,竟还动用了两台吊车吊起了几十挂鞭炮意欲燃放,且吊车吊起鞭炮的高度与高压线相当,距离很近,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随后,交警铁骑大队、城区一大队和北塔公安分局民警赶赴现场及时叫停了这一危险燃放的行为,并将两台吊车做扣留处理,责令燃放者将路面烟花进行清理,恢复了现场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