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刚刚过去的2022年,鞍山市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再次实现历史性突破。
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鞍山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2.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6.8%,改善率排名全省第1;优良天数329天,同比增加10天,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6。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大气治理工程项目。印发钢铁超低排放改造、菱镁、矿山治理和VOCs治理工程项目计划,实施291项大气治理工程,其中完成47个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68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推进菱镁行业企业整治,完成34座镁砂炉窑治理,实施176个镁砂精细化治理工程;16个矿山抑尘项目已全部完成。强化面源管控。印发扬尘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及露天烧烤专项行动方案,清单化推进落实。巡查发现露天烧烤问题202个,发现扬尘源问题54个,均已完成整改。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压实地方责任,秸秆禁烧工作效果良好。
鞍山市还积极推动散煤治理工作。完成1207家企业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和39个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审核,其中83家企业绩效评级审核确认为C级。全年启动7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其间19天保良成功,实现“轻污保良,重污削峰”。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士表示,2023年将继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执法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推动多部门联合,强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努力实现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开门红”,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