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长江办印发《湖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湖南化工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合理,化工产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全面治理,精细化工和高附加值产品比例显著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高效,化工园区绿色生产体系基本建成,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
《方案》明确,坚决遏制沿江化工项目盲目发展。长江湖南段和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岸线(以下简称“沿江”)一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化工生产项目,严禁现有合规化工园区在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靠江扩建。
到2023年,全省所有化工园区完成认定工作,建立化工园区清单。未通过认定的以石化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并依法依规做好园区内石化化工企业监管及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