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其中,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深挖降碳潜力,到2025年,电解铝吨铝电耗下降至12500千瓦时左右;废钢在钢铁原料中占比达到30%左右;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化工行业单位能耗销售收入提高到3万元/吨标准煤。(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山东碳排放服务体系建设。定期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清单。以油气系统、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农业等为重点,加强甲烷、氧化亚氮、氢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青岛市创建绿色低碳发展深海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