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广汇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广汇能源、广汇物流双双公告称,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下称宁东管委会)就有关投资建设“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项目”合作事宜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
广汇能源、广汇物流将在宁东管委会辖区内新建“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项目”,设立两个子公司,一是广汇能源宁夏煤炭销售中心,主要从事疆煤以及甲醇、煤焦油等化工产品在宁东煤炭储运基地及周边区域销售;二是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主要从事铁路专用线及煤炭仓储建设、运营业务。
公告显示,上述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含流动资金)。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计划2023年初开工建设,设计年煤炭运营量1000-3000万吨、煤炭储存能力100万吨;一期年煤炭运营量达到3000万吨后开始二期建设,二期投运后,将实现设计年煤炭运营量3000-5000万吨、煤炭储存能力200万吨。
根据签约双方明确的权利义务,宁东管委会负责达到“七通一平”建设标准,由广汇集团自行实施后,宁东管委会原则按照定额造价50%的标准给予补偿,具体以宁东基地党工委会议研究补偿方案为准。
同时,宁东管委会将积极协调自治区级相关部门将本项目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并纳入政府能源储备体系;积极协调国家铁路集团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兰州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保障铁路运力,争取煤炭等大宗生产物资通过铁路从新疆“点对点”运至广汇宁东煤炭储运基地及周边直接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