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发布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涉及铁矿石和煤炭内容如下:
对于铁、铜、镍、钴、锑等紧缺金属矿产资源,甘肃省稳定现有产量,保持镍矿生产能力12万吨(金属量)/年,加快地勘基金成果转化,新增一批优质产能。加大中、小型铁矿的整合力度,适度控制千米以深矿井和小规模低品位铁矿的开发,加快形成以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供应局面。
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新建矿山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新立采矿权。规划期不再新建和改扩建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年产低于90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适度控制小规模、低品位金属矿产的开发,不再新建年产矿石30万吨以下露天铁矿、10万吨以下地下铁矿、30万吨以下铜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