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商务部等17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若干措施》),出台了6方面、12条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
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促消费的重要领域。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多次通过政策加力,稳定增加汽车消费。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放宽汽车限购等促进汽车消费的系列措施;5月份,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完善二手车交易登记规定等措施。
《若干措施》中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一是对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稳定增加汽车消费相关政策措施的细化落实。二是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存在地方保护、车辆充电不够便利,二手车市场“小散弱”、交易登记有待优化等问题,提出更多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有力举措,力求通过政策靠前发力、适当加力,进一步促进汽车市场潜力释放。在促进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