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2021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原〔2019〕254号)同时废止。镁合金轮毂和高性能镁合金挤压材都继续被列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产品。
工信部在2021年10月29日发布该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据对照2019年版《指导目录》,列入应用示范的镁材仍为镁合金轮毂和镁合金挤压材。但是,相关表述有些变化。2021征求意见版把镁合金轮毂的应用领域界定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而2019年版的应用范围是“汽车”。2019年版支持的产品是“非稀土高性能镁合金挤压材”,2021征求意见版界定为“高性能镁合金挤压材”;应用范围也从“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修改为“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2017和2018年版本中,包括“大卷重高性能宽幅镁合金卷板”,在2019年版和本次征求意见版中取消了该项产品。